没过几日,明珠便亲自到广文堂拜访文先生,文先生名叫文自清,年近五十,是大魏有名的才子,却因为不喜朝堂争斗,未曾参加科举,只愿偏安一隅,教书育人,朝中官员有不少都是他的学生,虽然如今已身居高位,但对昔日老师还是十分尊重,每年重阳、端午,都会携礼探望恩师,在很多朝局之事上听听他的建议。
广文堂外一派清雅气象,松柏苍翠,书声琴韵阵阵,一位慈眉善目的布衣妇人正坐在柏树下的青石凳上,膝上放了个竹簸箕,她正闲闲抓起里头的谷物喂雀鸟。
下了马车,冬莺本欲要去敲门,却被明珠拦住。
“不必了,这门即便敲开了,只怕文先生也不会见我。”
冬莺正在犯难,明珠却径直走向树下那个不起眼的妇人,她身边的鸟雀竟也不怕生人,扑翅让出一条道后,就继续啄食,那妇女听见人来,也没有搭理的意思,她将一只伤了翅膀的黑鸟捧在膝上,在手心中放了些馒头碎屑喂它,无奈那鸟小脑袋转来转去,就是不吃。
妇人担忧地叹道。
“愁人的小家伙,这都四天了,你若再不吃食可怎么好!”
明珠四下打量了一遍,拔下头上的扁簪,将柏树枝上一条小青虫挑下来放在手心,凑到那黑鸟面前。
妇女一惊,抱起黑鸟站起身来,神色不善地将明珠望着。
明珠微笑道。
“这是乌冬鸪,食肉的鸟,因长得像乌鸦,所以很少有人饲养,夫人心慈救了它,却不知它的习性,再这么下去,只怕虽能治好翅膀,也要活活饿死的。”
既然是季修贤的莫逆之交,明珠对文自清自然算是了解,也知道他们夫妻二十年多年都没有一儿半女,因此文夫人便将心血投注在院中这些鸟雀身上,多年下来,已然当成是自己的孩子。
明珠再次将手凑近,白皙的掌心中扭动的肥虫让文夫人有些反胃,而眼前如花似玉的少女却似半点不怕,从容地注视着黑鸟将它啄食入腹。
文夫人欣慰地抚摸着黑鸟的脑袋,神情和软下来。
“你就是之前命人送信来给先生的那位明珠姑娘吧?”
明珠表情略觉意外。
“夫人认得小女?”
文夫人摇头轻声道。
“虽未见过你,但我记得上次来送信的这个小姑娘,况且你这般出众的容貌,在盛京却也寻不出几人,没想到明姑娘不仅懂得调香,对这些小动物也了解颇多。”
明珠笑笑,她不会告诉文夫人,之所以认得乌冬鸪,只是因为从前三哥特别喜欢抓这种鸟来做捕毒蛇的诱饵。
“姑娘是来找先生的吧?你倒是个好姐姐,为了令弟不惜屈尊降贵。”
明珠欠身。
“夫人说笑,在先生和夫人眼中,钱财名利不过粪土,唯有才之士方为贵人,明珠慕名前来求教,万不敢担贵字。”
一番话说得文雅又不谄媚,倒和她的商门出生不大相符,文夫人起先听说了关于她和蒋三、苏荡的传闻,总觉得明珠妖娆矫情,现在见了本人,却觉清气扑面,不由心生好感。
“本来我不该帮你这个忙,但你今日也算救了这小家伙一命,看在它的面子上,我少不得要为你引路了,请随我来吧!”
明珠谢过,带着冬莺跟在文夫人身后,自侧面小门进了广文堂,书院不算大,白墙青砖,朴素雅致,院子里栽满菊花,天朗气清,文先生干脆弃了学堂,命人在菊花丛中铺了席子,在这里讲书,衣着朴素的学子或埋头苦读,或伏案习字,不经意抬头见凭空闯进来的绝色少 女,都不约而同放下书本朝这边看来。
“小女明珠,诚心前来拜会先生,请求先生收下舍弟为徒。”
文自清埋怨地看了妻子一眼,文夫人却只是浅笑不语,转身带着两个小婢下去准备茶点了。
文自清收徒虽不问出生,但相比之下,更喜欢高风亮节的寒门学子,尤其厌恶商人的唯利是图,明家为了攀附权贵,将女儿许了整整五次,可谓无耻至极,而这个以色惑人的明珠,听说也是后宅斗争的高手,文自清必然厌恶,更何况这个名字,听上去甚是刺耳。
已经拒绝过一次,却还前来纠缠,文自清心中不禁对明珠更加反感,但他是个温雅的人,不想让明珠一个女子过于难堪。
“盛京之中,名师如云,好书院更是不胜枚举,文某劝姑娘一句,莫唯此木缢,放眼观众林。”
对方的拒绝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明珠很了解文自清的性格,知道多说无益,干脆笑道。
“先生不肯收下舍弟,无非是嫌商贾铜臭,并非真心向学,糟蹋了圣人的至理名言,锦绣文章,但若是小女能胜过先生的高徒,先生是否能够相信,明家子弟求学的诚意?”
文自清没想到明珠一个商门出生的女子,竟敢口出狂言,要和他的学生一较高下,而且她语气中没有半点赌气和挑衅,反而浑身散发着自信与从容,这点不由令他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