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语桐甚至很肯定,明思怜刚才往自己这边看了一眼。
明语桐希望明思怜能够告知明靖水和方千安,让他们过来解围。
但明思怜淡淡的收回目光,就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方千安甚至还问了一句,“思怜,你看什么呢?”
明思怜摇摇头,有些失措的笑,“没什么,我是第一次出席这样重要的场合,怕给家里丢人。”
明靖水一向严厉的五官在面对明思怜时也柔和了下来,“哪里丢人,你做得很好,放心吧,不论做什么,都不会给我们家丢人。你可是明家的千金。”
明思怜脸上泛起兴奋地红晕。
是啊,她现在是千金小姐了,是以前自己羡慕极了的身份。
在她得知,这次的酒会竟然在齐临酒店举行,她真的是得意极了。
以前,她就是在这里当服务生的。
这次回来,她并不觉得丢人,反倒有一种衣锦还乡的骄傲。
以前她在这里工作,穿着不起眼的服务生制服,每天带着得体的笑容,为来到这里的名门贵客们服务。
羡慕极了那些在这儿骄傲放纵的千金名媛们,穿着数万块的衣服,拎着数万,数十万甚至数百万的包。
画着精致的妆容,言谈间,今天去了哪里度假,明天去见谁。
她们的生活圈子,交友,都让她极其羡慕。
而现在,明思怜看着自己身上这件,也是出自以仙气十足的长裙闻名的牌子,数十万一件的礼服,而她大概这辈子也只穿这一次。
颈上戴着耀眼又精致的钻石项链,腕上是与之配套的手镯,手指戴着两枚钻石与彩宝戒指。
手上拿着用处不大,也就是拿着好看,却也昂贵的手包。
现在她就像个公主,站在场中,与以前的身份完全调换。
她成了以前自己万分羡慕的千金名媛,这一身的花费可能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
可她只穿戴这一次。
这种感觉真好。
从出现在酒店,到现在,她遇到了不少以前的同事,包括她以前的顶头上司。
她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震惊,不解,以及羡慕。
而明思怜只是温柔的微笑着,冲他们点头,脾气很好,极有教养的样子,一点儿没有因以前在这里受过的委屈而报复回去。
而这样风风光光的出现,让他们对自己弯腰躬身。
明思怜觉得,这就是最畅快的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