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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文庙论文亦堂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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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冈与王韶王厚讨论阿云案时,是从司法程序上,来阐述自己的观点阿云与韦高是丧期为聘,未婚夫妇的关系是非法的,不当以此为前提来决狱。

但在儒门弟子程颢和张载前面,他不好这么说,因为此番言论已经近于法家了,而是最好要表现出自己的儒学水平。同时自己早早的过有关阿云案的朝报,这件事形同作弊,韩冈也不想承认。心思一转,便不理法律条文,只往儒家大义上领:

“圣人之言,皆是以仁为本。阿云未伤人命,罪不至死,故而学生判的是流刑。”

“以仁为本?”

韩冈为之解说:“仁为本心,礼为纲常法纪,而中庸为行事之道。仁、礼、中,这三个字,是学生近来读书的一点体会。”

“仁、礼、中?”张戬轻声念着,韩冈的观点并不出奇,可单独把仁礼中三个字提出来的说法,却也不多。

“圣人之说本心是仁,一部《论语》,涉及仁之一字几达百处。而礼之一事,夫子说得更多。仁和礼是名教之根本,也是圣人在兹念兹的两个字。”

“那‘中’呢?”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乃行事之法,临事不偏、执两用中,此为中庸之道。”

虽然韩冈说得很简洁,甚至有些偏驳,但中庸的思想向来被程颢所重,韩冈能到这一点,并着重提出来,程颢听着有些欣慰,不禁点头微笑,不枉他这些时日的一番教诲。

韩冈的底子程颢得很清楚,张载的这位弟子才智过人,善于为人处世,治事上亦有长才,但学问上却有所不及,对经义只是囫囵吞枣,并没有深入的钻研。无有大道守本心,程颢便担心这韩冈的才智会用到歪处去,故而他才不避嫌疑的悉心教导,希望让韩冈日后不会走偏了路。

韩冈的论断不算严谨,而且太过简单,圣人之道,岂是三个字就能概括的?但韩冈在求学中,能有所思、有所感、有所发,在程颢来,已是难能可贵的一件事情。韩冈的心性虽难以继承张载或自己的衣钵道统,但若他能秉持‘仁礼中’这三条行动处事,却已不失为一君子。

韩冈见程颢点头而笑,心中亦是一喜。这代表他对儒学理论简单直接的归纳得到了儒学宗师的认同。

所谓‘我注六经’,将经典往繁琐里解释,一个‘若曰稽古’,就能扯出十几万字的注释,这是汉儒唐儒的习惯。而抛弃这些琐碎的注疏,而直接取用儒家经典的原文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以‘我’为主,而不是以‘经’为主,即‘六经注我’,这是宋儒的做法。

在此时,重新注释以《论语》为首的儒家诸经并不稀奇。泰山先生孙复便倡导舍传而求经,著《春秋尊王发微》,弃《左氏》等春秋三传于不顾;安定先生胡瑗,著《论语说》,徂徕先生石介有《易解》,公是先生刘敞有《七经小传》《春秋权衡》,亦是别出机杼,不惑传注。气学张载、理学二程,他们也莫不如此,皆是对儒家诸经有着不同于汉唐注疏、属于自己的见解。

韩冈也是一样,虽然他如今对九经的各部主要注疏,都能深悉大意,说个**不离十。可他对这些扣着经典文字,一字一句加以注释,比经书繁琐了千百倍的注疏,却没有多高的评价。

韩冈一直认为,要想传播思想,理论是越简单越好。所以他就把儒学根本归纳成简单的三个字仁、礼、中,而直截了当放弃了对经文的注释。只观大略,不暇细务,以这八个字为自己辩解,韩冈自认站在儒学大家面前也不会露怯。

“以冈之愚见,儒者之行不外乎守仁心,尊礼法,执中道。仁为礼本,以阿云案论,若韦高被杀,阿云自当斩,若韦高重伤不起,也是当处以绞刑,但韦高不过是轻伤,为些许微伤害一命,却有违仁恕之道。弟子观阿云之罪,杖遣过轻,杀之过重。杀人偿命,伤人服刑,所以学生便判了流三千里编管。”

仁为礼本,如果按照韩冈的想法,后世所谓吃人的礼教,便是只有礼而无仁,走入了邪道,并不是真正的儒家。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样的违反仁道的说法,便是对儒学最无耻的扭曲。

儒家的根本是什么?是仁。礼仅仅是纲常,是外在的规条。后世吃人的礼教,只顾维系礼法,完全背离了儒家仁的本心,这样根本不能算是儒了,而是彻头彻尾的邪教。就算给孔子多少封号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程颢认同韩冈秉持仁心的判决,不妄杀一人,比什么都重要。而张戬则有所不满,“律贵诛心,韦高虽未见杀,但阿云确有杀心。韦高虽是轻伤,阿云杀人未遂的罪名却不能宽贷。”

“先生说的是!”韩冈低头受教,并不与张戬争论。张戬愣了一下,随即便摇头失笑。若仅是杀人未遂,苦主轻伤,凶手也只会是流配而已。阿云会被大理寺判绞刑,则是因为她和韦高的关系。前面韩冈对此根本不提,想来也是不承认阿云和韦高丧期纳聘的未婚夫妻关系。

不过张戬也不想争了,还在吃饭呢,为一桩已经有定论的案件争论根本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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