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界篮球场,听着就有一种血腥味,就如名字一样,血界篮球场是整个县最为鱼龙混杂的露天篮球场,道上混的小混混们最喜欢的就是在血界装比泡妞。
当然,能在血界篮球场出没的,都是喜欢打篮球的,连混混们也不例外。
此时,蔡赢寿就坐在一条斑驳的石凳上,左手打着石膏,两只眼睛直愣愣望着篮球场,也不知道是在看人打球还是纯粹的发愣。
血界篮球场的场地不多,就三个,一般都是来的早的占据着,如果来晚了,要么在一边候着,要么斗牛赢下属于自己的篮球架。
在血界,有几个人是有绝对特权的,并且在篮球架上刻上了名字,而周天择的名字,就刻在其中一座篮球架上——尽管周天择已经有三年没有出现,但名字依然刻在上面,并没有人敢去试图抹掉。
“喏,看见没有,坐在那边打着石膏的断手哥,就是高中联赛曾经的MVP。”有几条赤身的社会青年冲着蔡赢寿指指点点:“哥几个,人家现在虎落平阳被犬欺,要不要去搞搞他?”
“我看还是算了吧?虽然他的手断了,但他只要叫个职校校队的过来,就能把咱们一个个斗牛斗到地下管道里去没脸见人。”
“你怕个鸟啊!我观察很久了,他是一个人来的!那条篮球短裤都没有口袋,肯定也没带手机,我保证他今天叫不来人!”
“而且,哥几个,我听说最近高中联赛搞什么自由转会,就算他跑去打公用电话,估计他的校队朋友也没心思赶来替他找场子。”
“我们今天来得早,有场地玩,干嘛非要找他的麻烦啊。”
“嘿!你这人!虽然他还没资格把名字刻到篮球架上去,但他好歹也是名震江湖的MVP级人物啊,趁他病要他命没听说过啊?哥哥我还想靠他出点小名,将来在血界装比啊!”
“随便你们,反正我不去,我就在这投篮占场地好了,你们去。”
几人说完,其中三人一脸坏水的晃悠着来到蔡赢寿身前,可是三个人发现,蔡赢寿的眼神还是那般直愣愣的,并没有因为自己等人的到来而有所反应,比如把俩眼珠子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等人身上。
“喂喂喂,哥们。”其中一个小平头身高有将近一米八,虽然进社会混了已经有几年了,但平时锻炼多,身材保持的还很不错,就跟刚大学毕业似的。
小平头伸出一只手挡在蔡赢寿眼神所向之处,晃了晃:“嘿哥们,你就是蔡赢寿吧?”
蔡赢寿被手挡住了望向远方的视线,终于把注意力转而看向了小平头:“是我,你们有事?”
“你这是手断了?”小平头问道:“打比赛打的?”
蔡赢寿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第二遍问道:“你们有没有事?”
“有,当然有。”小平头点头:“我要找你斗牛!”
对于这种级别的挑衅,蔡赢寿在血界见多了,但是没想到有一天会有人找自己的头上来,蔡赢寿笑笑:“因为我手断了?”
“是的。”小平头丝毫不掩饰:“你是大名鼎鼎的高中联赛MVP,你的两只手要是好好的,我也没胆子来找你麻烦不是。”
蔡赢寿很清楚小平头的目的:“借我出名?”
“算是吧。”小平头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谁让血界的场地那么少呢,哥哥我白天要上班挣钱,下班过来基本上都满了,要是能踩着你上位,说不定将来有人愿意招呼我一块玩呢?”
“怎么个比法?”蔡赢寿骨子里就如秦大柱曾经说过的那样,傲的很,哪怕此时左手打着石膏,蔡赢寿也不想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