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辆深绿色涂装的中型装甲车横列在公路中央,最前面两辆的车厢顶部靠后个置上,高高架起的十二点七毫米机枪,释放出令人望而生畏的死亡气息。末位一辆的车顶则被沉重的炮塔取代,粗大的一百零五毫米榴弹炮从塔部中央伸出,笔直地瞄准正前方,随时准备释放出带着狂暴火焰的金属咆哮。
这是从旧时代保留至今的“斯特瑞克”轮式装甲车。车身两侧倾斜的装甲壁上,已经看不到美**方特有的白五星标志,取而代之的,是一颗龇牙咧嘴,巨大眼窝里放射出恐惧微笑的黑色骷髅。
十几个全副武装,身穿灰色贼斗服的白人士兵分散在公路两侧。
他们每三人为一组,分从不同方向,以装甲车所在的位置为核心,向四周辐射散开,仔细地搜索着任何可能残留在地面的微小痕迹。
残破的路基边缘,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他的身躯笔直,像军刀一样插在那里,质地考究的黑色大氅被风吹得猎猎做响,榨色短发像针一样直立在头顶,刀削般简单轮廓线条,使整个面部看上务充满了阴靠和冷漠。
如果林翔在场,一定可以感受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强大无比的四星寄生士气息。
他的眼睛一直紧盯着正前方十余米处的地面那里侧翻着一辆被烧得面目全非的汽车残骸。早已冻成冰块的豪森背靠着焦黑的车体,身上堆起厚达数厘米的积雪。另外三具尸体分别倒在距离残骸不远的雪地里,除了身上有不足以致命的烧灼伤口,所有人肩膀上本该被头颅占据的位置,只剩下一块被冰雪封冻住的可怕四洞。
“奥斯维德队长,我们仔细检查过,所有弹头均来自同一个发射源。也就是说,袭击者只有一个人。”一个穿着灰色战斗服,身上却没有携带任何武器,胸口还贴有醒目红十字标识的中年医官走到他的旁边,毕恭毕敬地说道。
“豪森是怎么死的?”奥斯维德眼睛里闪烁着凛冽的气息,声音却如同烧伤者般嘶哑。
“豪森先生的伤口在左胸心脏部位。但这并不是致命的原因。根据尸体检验结果,豪森先生体内有大量酒精残余,身体部个有多处被强行扭折,神经和肌肉出现断裂,加上部分烧伤和撞击留下的淤痕,初步判断为伤势过重导致自然死亡。”
说到这里,负责尸检的医官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加上一句:“我们勘测过周围的地面,没有发现激烈打斗的痕迹。至于豪森先生胸前的伤口。应该是在死亡以后留下的。”
奥斯维德的眼眸猛然释放出一丝凶狠,很快强烈的愤怒**所取代:“搜索结果如何?有没有找到遗失的货物?”
“没有。”医官摇了摇头:“相信已经被袭击者取走。或许,这就是对方真正的目的。”
“没有打斗痕迹,重伤自然死亡。豪森这个笨蛋,居然会死在区区一个进化人手里,或许,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异能的普通人。明明知道这批货物的重要性,还要喝那么多的酒。白痴废物一”
“奥斯维德队长,接下来,我们该
“留下一半的人收拢残骸,把豪森和其余死者的尸体运回新月之城。
战斗部队跟我去爱玛城,我到要看看,葛利菲兹这个胖得像猪一样的家伙,究竟会有什么样的拙劣表演一“”
十分钟后,三辆装甲车的引擎爆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奥斯维德站在最前面一辆的顶端,冰冷锐利的目光中,释放出残忍无比的血腥气息。
。
林翔选择了另外一条路线,从东北方向进入了爱玛城。虽然多绕了几十里山路,却能把他的行踪完全隐匿在迷藏一样的雪地里。
豪森的血注入身体,引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膨胀的细胞疯狂刺激着神经,迅速繁殖的新生部分转化成为更加粗大的肌肉纤维。反映在身体的最直接体现,就是更加狂暴,更加强大的力量。虽然没有感应到进化成三星寄生士的身体异能,但就力量方面而言,已经远远超出了三星标准。
长久以来,林翔反复在思考一个问题细究竟应该如何突破寄生士现有的能力极限?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甚至就连拥有最先进生物技术的骷髅骑士团。似乎也没有任何破解。否则,像豪森一样的寄生士,也不可能在漫长的新旧时代交替期间,一直保持固有的原始状态。骑士团拼命搜集各种生物样本,也许和这有关。
如果不是显微镜下细胞的争斗融合给了林翔足够的启发,他绝对不会做出这种骇人听闻并且充满危险的举动。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从最初遭遇的寄生士身上取得血样进行注射?如此一来,自己的能力也会变得更强。猜测,这仅仅只是没有任何根据的猜测。
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希望遇到一名寄生士。用对方的血,来验证自己的想法。
爱玛拍卖行的地图上,标注着骷髅骑士团驻地的所在位置。从反方向进入城市,另外寻找新的道路前往那里。
。
爱玛城的街道,一如既往的脏。
旧时代遗留下来的道路,平直地穿过整个城市。以此为主干道连续延伸出来的无数支干,像蜘蛛网一样隐没在数以万计的棚屋和小巷丰。路边随时能够看到堆积的粪便,还有冻结成冰块的黄色尿垢。不时有人从棚屋里跑出,旁若无人地脱下裤子,掏出憋得发涨的生,殖,器,肆无忌惮地朝着路面小便。
他们似乎根本没有清洁卫生的概念,只要能够满足最基本的需要,怎么舒服,就怎么做。
这就是豪森所说的“新生代”人类。继承旧时代文明的同时。他们体内野蛮、粗暴的一面也同时并存着。在无法保证最基本温饱的情况下,他们完全有可能从现在的状态,倒退回千再万年前原始时期。
一路走来,不时有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林翔。按照他们的固定思维,拥有大口径枪械,身上穿着精细布料缝制服装的人,只会在所谓的“禁区”里晃荡,而不应该出现在肮脏黑暗的贫民窟。也许是从林翔那张漂亮得过分的脸蛋上得到某种鼓励吧!窥探的目光里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贪婪成分,他们窃窃私语,寻找任何可能的机会,酝酿着把这个年轻的家伙闷翻在地,录掉那身干净得让人嫉妒的衣服,搜走所有武器,在白嫩肥实的屁股上发泄完毕之后,再把他卖给人肉收购商。换回一张张花花绿绿的钞票。
一个身材不算太好,却也勉强还过得去的女人,从路旁的棚屋里跳出,横拦在林翔面前。
“我喜欢像你这样英俊而冷酷的男人。”她的眼睛里燃烧着充满**的熊熊火焰,粗糙的手指飞快解开胸前的衣扣,露出两只算不上过于丰满的乳,房,舌头微舔着干燥的嘴唇:“来吧!只需要十块钱,我就是你的。”
这种事很常见。尤其是在爱玛。
在这个充满暴力的野蛮时代,女性由于身形和体力方面的先天差距,与男人相比她们处于绝对弱势。许多女人只能依靠身体,换取维持生命必须的食物和水。这几乎是她们唯一的生存途径。
“对不起,我没有时间,也没有钱。”望着飞快脱掉衣服,身上近乎全麻,的女人,林翔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并非看不起对方,只是实在没有什么兴趣。
“时间都是挤出来的。至于钱嘛。不给也没关系。荷荷荷荷”女人眼里的火焰燃烧得更加炽热,她像头发情的母狮一样猛扑过来,分开的双臂封死了林翔的所有去路,大张的口中露出满是黄垢的斑牙,肮脏的涎水顺着嘴角不断溢出,滴淌在胸口麦色皮肤上,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臭味。
不对,她有问题。
林翔眼中闪过一丝冷静的杀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