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转身离去,哭的稀里哗啦,很是伤心。
在洗手间内,用凉水洗着脸,擦拭着脸上的水珠,丁香的心情好了一些。
没有想到,她的爱情会这样无疾而终。
想当初,谈及爱情时,她幻想着心中的爱人,想着这个爱人,要英俊潇洒,要能说会道,要资产众多,要对他忠心,要温柔体贴,要会关心人……
那时,在她心中未来的白马王子,有很多很多的优点。
可是直到遇到了李清,白马王子的形象,彻底的颠覆了。
李清不是白马王子,甚至连黑马王子都不是。
可是她却是爱上了他,这种爱,甚至是连她也不知道,自己也是感到莫名其妙。
李清一点也不潇洒,性格有些抑郁,有些沉闷,不喜欢多言;李清很少言论,在一起时,多数是倾听,偶尔才发言;李清也没有深厚的背景,不是贵族出身,不是官员出生,甚至连商人也不是,只是底层平民出生。
李清,也不是温柔体贴之辈,也不会关心人,不会讨女孩子欢心。
李清身上有太多的缺点,太多的不足。
可是,在不知不觉中,她却是喜欢上了他。
爱没有太多的理由,或者说有太多理由的爱,本身就不是爱。
当初,在酒吧中,她初次遇到李清,或者是第二次遇到,两人谈论了很多,那时李清在她眼中,只是一个有才学,郁郁不得志之辈。
在后来,在她的帮助之下,李清一飞冲天,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而在这个过程中,她借助着李清的书籍,也是为公司谋取了巨大的利益。彼此之间,谈不上谁对谁有恩惠,只能说彼此互相帮助而已。
而李清,对她很是感恩。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伯乐比千里马重要。
若是没有她帮助,李清可能现在依旧是默默无闻之辈,依旧是扑街的写手,依旧是三餐艰难,依旧是求生艰难,可能需要国家救济金,才能生活。
只是随着她的帮助,李清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转折。
在李清眼中,她一直是“好哥们”,“美女老板”。
而似乎交情太铁了,太铁的少掉了男女性别的差异,少掉了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
李清一直未发觉这种情愫,而丁香也未发觉这种情愫。
直到,某一天,她发觉李清竟然成为了表妹的男朋友,竟然不久之后就要订婚,一年之内,就要结婚。
顿时之间,她感到了心中难受至极,心中更是嫉妒至极,嫉妒这个表妹,直到这一刻,她才发觉,这种情愫叫爱情。
一直以来,浑浑噩噩,一直以来未曾察觉,只是察觉的时刻,已经迟了。
有种感情,叫莫名其妙;有种爱情,叫不知所以然。
感到的时刻,已经迟了,想要再度抢夺而回,已经迟了。
表妹,一直以来,比她优秀更多,这种优秀,优秀的让人绝望,优秀的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