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喜乐让婆子匀了一部分过去,两边分开,大家也乐得自在。
野山菌炖鸡非常的香,尤其是桃源村出产的野山菌,味道非常的好。宋挽呈最是好这一口,离开桃源村的时候,指名得多带这些玩意。
而常喜乐做的调味酱是别人模仿不来的,明明就是简单的几样东西,可别人调出来就是不对味道。
宋挽呈夹了一块野山菌,蘸着调味酱,整个人异常满足。他虽然不像常喜乐那样晕船,可毕竟是陆地上长大,在船上总是不太舒坦,整个人也是不太精神,一直食欲不振。如今终于踏实了,还能吃到最爱的这口,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
“我就知道跟你在一块,绝对不愁吃的。”
常喜乐现在虽然不怎么动手做吃食了,可经常指导别人,而且非常有一套,他亲自动手估摸估计都比不过带出来的学生。之前不过是指点那婆子一二,宋挽呈就能品尝到那熟悉的味道,虽有稍许不同,却依然美味还带了一点新鲜。
常喜乐笑了笑,“府里这么多好东西,你哪里用发愁没吃的。”
“那可不一样,我现在也是半个桃源村的人了,没点桃源村的味道,我这心里总觉得空荡荡的。”
宋挽呈边吃边说话,完全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觉悟。
宋挽呈喜欢桃源村,常喜乐自然也十分高兴。
这次他们出来,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临时替代的夫子是宋挽呈给找的。也是个很靠谱的,学问不错,头脑灵活,最重要是人品好。
“若宋兄这次能考过,有何打算?”
“我会再等三年再入京城参加会试。”
常喜乐有些诧异,“宋兄还真是沉得住气。”
这么一来,等宋挽呈考上进士的时候都至少三十三、三十四岁了,虽然在这里也并不算很晚,却也称不上早。他觉得依照宋挽呈的学问,不需要拖这么长时间。毕竟考上了之后,也不过才是刚刚开始,以后入官场的路还长着呢。
宋挽呈明白他心中所想,笑道:“这种事急不得,一旦入了那门,我想要再做学问必是要花费更大的心血。所以趁着现在空闲时候,多学多看,到时候就不至于书到用时方恨少。”
常喜乐点了点头,对宋挽呈清醒的态度十分赞赏,想要像宋挽呈如此想得明白还真是不容易,不管是普通人家还是不愁钱的人家,已经有了眉目的时候还要埋头苦熬,确实需要强大的意志力。
“你呢,真打算到这一步就停下了?”
“我这人更贪图享乐,如今这样我已经非常满意,不想要做改变。我没有宋兄胸怀天下的胸襟,只想着把那个美丽的村庄建设得更加漂亮。”
若说之前因为原身的遗嘱,如今桃源村已经成为常喜乐不可缺的一部分。而这几年下来,他也更加肯定,这才是他要的生活,对于官场并无兴趣。好不容易多得几十年生命,更期待如何享受生活。
宋挽呈摆手道:“这话可不能这么说,桃源村的变化我可是看在眼里,你能做到这般地步,比多少为官之人更有益于民。”
常喜乐笑了起来,“咱们不过吃个饭,怎么变成互相吹捧了。”
宋挽呈也笑道:“八字没一撇,若我们两个这次都落了榜,这些话传出去,可是要被人笑死。想这么多做什么,吃吃喝喝才是正事!”
这边正打算继续动筷,门口传来动静,往外一看,竟是沈百里来了。
沈百里见他们在屋子里吃火锅,而且瞧那里头的料很是丰盛,道:“你们三个竟是不等我,就在这偷偷摸摸吃如此好物。”
三人连忙站起来相迎,常喜乐道:“你还说呢,一回家就没了动静,谁知道你什么时候来。”
沈百里脸色有些不好,常喜乐不由疑惑,“可是家里出了什么事?”
“没事,就是有些饿了,我来的可正是时候。”沈百里寻了个地方坐下,这时候婆子也把碗筷送了进来,沈百里毫不客气的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见他不想开口,常喜乐几人也就没问。
“这房子如何?可是满意?”沈百里吃得爽了,才开口问道。
常喜乐由衷赞道:“很是不错,难为你这么短的时间就寻来这么合适的地方。”
沈百里斜了他一眼,“你真当临时找的啊,这是我早就打算好的,我知道你们今年会到府里备考,屋子之前就找好了的。”
宋挽呈和常喜乐对视一眼,齐齐拱手作揖,“让沈兄/沈公子费心了。”
沈百里毫不在意的摆摆手,“你们要是能考中了,我也会沾光,到时候光靠这名声出租出去,一年都不知道能挣多少钱。”
宋挽呈听完这话,对沈百里的印象更好了,这人实在太会办事,知道什么话让人听着心里舒坦,又会让人记下这份情。
他喜欢与聪明人打交道,行事有章法。
沈百里并未停留多长时间,匆匆忙忙的用过饭,留下近段时间要出一趟远门,没法经常过来,让他们有事去告知老夫妻,他们会帮忙联系沈家人,就离开了。显然是为了见他们一面,才挤出时间过来的。
常喜乐几人只以为他忙于生意,也就并未深问。
府里的生活比在桃源村更加简单,常喜乐来到这里没有外边事的干扰,全身心的投入了学习之中。因为他并无再进取之心,也不想惹太多是非,所以也没有出去与人交际。
宋挽呈倒是偶尔会去参加一些学子之间的聚会,可次数也并不多。按照他的说法,适当的参与是有必要,若太把这些当回事,只会得不偿失。
沈百里寻的这处院子虽小,可因为靠近河堤,使得常昱也有了练武的地方。
每天早上,常昱和常喜乐都会来到河堤边。
一个人练武一个人背书,闲暇时一人吹笛另一人抚琴。
两人都相貌俊俏,此时风景如画。
常喜乐虽然面容上有一条疤痕,可这么多年过去,已经淡了不少,若不近看并不是十分明显。即便瞧见,虽然有些许惋惜却也不觉得狰狞让人心生恶感。
原本宋挽呈也想加入其中,可一来就发现,两人之间根本没有其他人的余地。
两人或是一静一动,或是琴笛共奏,虽技巧略显稚嫩,却极为有意境。
每每此时,他们仿若与其他万物隔绝开来一般。虽然彼此极少言语,可一颦一笑就能知道对方之意。
宋挽呈心底那种怪异感更甚,但当时并未想太多,只是心底颇为羡慕,一生之中能有如此一个知音,也不算枉度一世。
“乐乐,洗澡水打好了。”
家里虽然有奴仆,不过这种事都被常昱承包了,常喜乐知道他力气大,也并未阻拦。
常昱走进来道,常喜乐这才将手中的书放下,伸了个懒腰,揉了揉酸痛的腿。
他实在不习惯这边的跪坐,一会就觉得全身难受。偏偏寻人订的桌椅一时半会儿没法做好,只能先将就着。
“真是失策,拿了这么多东西,偏偏忘了拿最要紧的桌椅。”
常喜乐之前其实也向沈百里提过桌椅之事,原本还想着这可能是一条发财之道。没有想到沈百里当即就给否了,原来良国也不是没有这些外来物,但是大家都不喜欢,所以一直没有推行开来。
常喜乐不由感叹,从前看历史书的时候,不过一笔带过,可真正一样东西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兴起,对当时来说是个并不短暂的过程。
常昱走过来在常喜乐面前跪下,伸手为他揉腿,手法不轻不重,让常喜乐觉得十分舒服。
“小喵按得越来越舒服了。”常喜乐忍不住哼哼道。
常昱顿了顿,常喜乐睁开眼看他,疑惑他为什么突然停了。常昱这才继续,也不知是否是错觉,常喜乐觉得常昱的手比方才更烫了。
常喜乐挥手阻拦,“好了,我先去洗个澡,省得一会水凉了。”
常昱也站了起来,“我帮你搓背吧?”
常喜乐摆手拒绝,“不用,我泡泡就好。”
在村子里他觉得烧水太麻烦,一大家子一块住,每次洗澡得轮着来,所以都是最简单省水的淋浴,或者直接到河里洗澡。
来到这里见到浴室里的浴桶,常喜乐架不住诱惑,每天都会泡澡。所幸有个大力士,否则洗一次澡得弄好几桶水,也忒麻烦了点。大约是习惯了,常喜乐如今已经不觉得是在压榨童工,有时候心里都忍不住感叹,习惯真是可怕。
常昱眼底闪过一丝失望,“那你想要了,就唤我。”
常喜乐愣了愣,这话怎么听着哪里怪怪的?
他摇了摇头,最近一直埋头看书,脑子都有些转不过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