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庸这个意见好几个人都表达能接受,连邓汉庭也觉得此处理最好。
吴添道:“此事经过我最清楚,当时我就在现场。有什么好调查的?纯浪费精力!”
几个党委都露出不屑目光:就是不信你,你出名的护犊子,有你在,根本不可能调查出东西。
吴添故意显露出不耐烦道:“话说他是公子哥儿,他爹妈把他捧在手心里还不够多,你们还要捧上一份是吧。他有没有钱,是不是投资商,这是一回事,他现在违犯法律,才是问题的根本。”
“你们是镇党委委员,不要像个奴才一样将他弄成高人一等,搞特权,他来投资来做善举,我们双手欢迎。他来犯事违犯错误,我们就秉公执法,一码归一码。他如果报案说有人将他打了,那自然有派出所处理!他如果投诉说是执法者在打他,那他可以到镇纪委举报!轮到你们什么事?这是你们权力范围么!你们是党委成员,事事将手伸到下面算是什么事?”
“作为一个党员,首先要具备法律意识,凡事要依法而为。因为别人来投资,就死皮癞脸捧人大腿,滥用权力干涉下面办案,我真是为你们感到脸红!”
在场的党委成员除了纪委书记李福才,其余被他这一骂,都是脸色尴尬,想反驳嘛,却又找不出什么理由。
毕竟吴添说得道理,郭泽楷怎么折腾,都是派出所和镇纪委的职责范围。他们是党委会成员,虽然权力上管理着两个机构,但是若插手到具体事务,却是不妥当。郭泽楷若是投诉执法人员对他殴打,那自然是镇纪委的内部事务,也就是说是纪委李福才的职责内容。而他们将处置权一旦抢过来,那明显不符合规则。就正如人事组织的黄曼丽,人家抢了你的内部事务的处理权限,你也不爽,对不?
吴添心里对这早已了然于胸,在派出所方面,郭爱民不敢乱动;若转移到镇纪委,纪委书记李福才是自己唯一盟友,也不用担心。所以,他现在是稳坐钓鱼台,有恃无恐,时而有空就恶心下这帮烂人!
诸人齐齐将目光投向默不作声的李福才,李福才虽投过票支持吴添,但是他和吴添结盟的事并没泄漏出去。而那次投票后,李福才就一直没啥表示,令人弄不清他究竟是啥态度。
现今此事十有八九会推向镇纪委,那他的站队将是决定性的。
李福才见众人望向自己,也不好意思再低调,他道:“若是郭公子将事情反映到我们纪委,我定会认真严肃秉公处理。”
他这么一说,大家也不好再说什么。
转而又回到什么时候放郭泽楷的问题上。
吴添坚决不肯松口,除非对方端正态度,承认错误,否则决不会提早放人,也就是说一定要拘留足够十五天。
镇委书记若然态度坚决的话,基本上什么决议都难以通过,最终其它党委成员只能无奈放弃。
当然,不放弃也不行,因为这次党委会议已然超出下班时间一个多小时,可谓是吴添上任以来最漫长最激烈的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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