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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历史的真相(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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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化成的面色有些狰狞,他挥舞着腰刀,第一个冲上了城墙。

我跟在他身后狞笑道:“哥几个都小心点,要死也别死在这。”

我的话里有话,高胖子等人点了点头,和我一起冲上了城墙。

寒光闪过,鲜血飞溅,我一刀砍掉了一名蒙古士兵的半个脑袋,然后顺势用刀尖一挑,豁开了另一名士兵的肚子”“。

一截截鼓鼓的大肠掉了出来,这名蒙古士兵忙用手把大肠塞回,捂着肚皮,挣扎着向我冲来。我叹了口气,一刀砍断了他的脖子。

血溅三尺,我一脚把他这个没有头颅的士兵踹倒,嗜血的迎向了下一位蒙古士兵。

高胖子不知从哪找了一根狼牙棒,凶神恶煞的舞成一团,一扫一大片。

一团团碎肉飞上天空,血液和不要钱的雨水般挥洒,不多时,高胖子浑身上下就变成了血红一片。

渐渐的,高胖子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不但敌人故意躲着他。连西夏国的士兵也有意无意的和他保持了距离。

我砸了砸舌,这王八蛋杀伤力太惊人了,基本一圈抡下去,敌人死了七八个,自己人也挂了不少,整个通杀啊。

牛铁板不知从哪里弄了把青龙偃月刀,大刀一挥,人头乱滚,砍人头颅如切西瓜般轻松容易。

爪子龙双手各反握一把匕首,每次挥刀都会割断一个人的喉咙,杀人速度极快。转瞬之间,身旁就倒下了一排尸体。

王二麻子就逊多了,和我差不多。不过我们的杀人速度虽慢,但胜在耐力持久,其实算下来,杀的人并不少。

敌人越来越多,发疯般的爬上城墙,悍不畏死。鲜血,染红了灰白的城墙。我虽然经历过许多恶战。可从来没像这次一样。杀这么多人。

我的心,渐渐变得麻木,变得冷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我突然很怀念那个所谓的和谐社会,虽然这个社会充满了铜臭的味道,可至少没有厮杀,还能活下去。而活着就没有不幸。

天色渐渐变暗,军号声响起,蒙古大军快速退回了自己的军营。这场厮杀,足足进行了近五个时辰才停止。此时,城墙上基本已经没有干净的地方了。

风,静静的吹。却怎么也吹不干那满地的落红。每个人的身上,都沾满了血污,每个活下来的人脚下,都堆满了尸体。能在乱战当中活下来未受伤的,要么是懦夫,要么就是真正的精英。

我一屁股坐在血污中,麻木的问余化成道:“我们还能守多久,我想听实话。”

长长的沉默。余化成面无表情的回答了我三个字:“不知道。”

我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或许是担心自己的回答会影响我的士气,余化成接着说道:“今天守城的有四万士兵。大将军手下起码还有六万士兵,粮草方面肃州城也有许多,消耗一年都不成问题,不用太担心了。”

我点了点头,略微放心了点。虽然我知道肃州城挡不住蒙古人的铁骑,但能多守几天,起码可以多给我一些时间考虑何去何从。

大量的伤员被抬下,士兵们把尸体堆放在一起,倒上桐油,点火燃烧。浓浓的黑烟,即使在数里外都能看到。

老百姓提着水桶,冲洗着红色的血液。军官们统计着伤亡的数字,重新整合兵力,然后换防,让厮杀了一天的士兵回到帐篷休息。一队队穿着崭新铠甲的士兵,迅速替换下了厮杀了一下午的守城人员。

我说:“都没挂彩吧…?”

高胖子抽动了下鼻子道:“没事,都活蹦乱跳着呢,就是杀人杀得我他妈都恶心了,不好玩,没劲。”

我说:“好玩你大爷,这是战争。我们先回去冲洗下,换套衣服,吃点东西。”

高胖子等人点了点头,我们回到了帐篷里,洗漱完毕,吃了点东西,喝了点酒。

酒精可以缓解我们高度紧张的神经,还可以掩盖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喝完酒后,我们支开伺候我们的士兵,躺在军帐中,吞云吐雾。

良久后,牛铁板吐了个烟圈道:“源源,肃州城必败,这次我们麻烦大了。”

我说:“静观其变吧,等夜晚降临,我们看看有没机会逃出去。”

我的话落,余化成突然走进军帐内,告诉我们大将军要开会,请我们速到将军所在的军帐。

我忙丢掉烟卷,站起身来。未想余化成把我拉到一边角落悄悄说道:“沈兄,我知你久居荒野,不了解人心险恶。可有些事,我们底下人说说可以,就不要在大将军面前提起了,心中有数就好,不该问的不要问。”

我皱了皱眉头,心中隐隐有些不悦。可我知道,余化成这是为我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不管哪朝哪代,老百姓都是弱势群体,都不能和官斗。

我若当面指责大将军关于古尔伯勒津郭斡哈屯的事,势必会引起大将军的不满,到时后果难以设想。怎么看,大将军都不像是吃素的。

中国人的权力世界,极其复杂,军队都不例外,任何微小的差池,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前程,余化成是个聪明人。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我点了点头,用拳头拍了拍胸口,表示这个情我记下了。余化成笑了笑,没有说话。我们五个是他领回来的人,我们五人出事,他面子上也不好看。

我们来到了大将军的军帐,一群僧人正盘腿端坐在那里。

我们是最后到来的,昨晚见过的豪杰们和军官都早已来到。大将军见人到齐,让人端上甘甜的水果和美酒,召开了大战以来的第一次会议。

大将军是一个非常懂得御下的老狐狸,他先是把我们表扬了一番,感谢我们为肃州城做出的贡献,说什么西夏王国的君主和肃州城的老百姓会记住我们的,然后让人直接抬了满满一箱金银财宝到军帐中央。

钱是个好东西,甭管肃州城能不能保住,只要有钱,不管谁得天下都无所谓。不管在哪个朝代都可以快活。军帐内的气氛。霎那间达到了**。

论功行赏完毕,大部分人的手中都得到了一笔不小的财富。我和爪子龙等人也拿了不少金元宝,眼睛微微有点发热。

不过,我的头脑还清醒,没被大将军的收买人心迷昏了头脑。再多的钱,也要有命花。若没办法逃离这里,那这些钱只会为我们招来杀身之祸。蒙古大军可是很爱抢劫的。

打赏完了。该出哭杀棒了。自古御下的方式,不管千变万化,不外乎就四个字,恩威并施。大将军一声怒喝,瞬间变了脸色,四名士兵狰狞的把一名将领押了上来。

这名将领就是北城门的校尉。白天就是因为他的指挥失误,致使北城门险些失守,幸好其余城门都派了猛将过去,才勉强挡住了蒙古大军的攻势。

我揉了揉鼻子,颇感无奈。穿越真没啥意思,古人这点伎俩,早在电视剧中都学会了。想不通那么多小说的主角穿越后,怎么会那么弱智。都不知道谁才是古代人。

一声惨叫。血喷三尺,刚还鲜活的生命。转瞬之间魂飞魄散。怒目圆睁的头颅,狰狞的挂在旗杆上,警示着众人。

萧杀的气氛,瞬间震撼了每一个人,包括我都不例外。虽然我了解这些把戏,但毕竟第一次见着,说一点反应没有那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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