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回龙凤店的半道之上,又出了岔子。
我与江河胡海二人刚出九华山,就遇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身穿黑衣,头戴斗笠,一看就是来找茬的。
江河胡海二人不由分说就和那人纠缠在了一起,我则在一旁懒洋洋地观看着。
一个人的命倘若是值钱了,那便会越来越值钱。
花满楼接二连三派出人取我的小命,无形之中,也逐渐涨了我的身价。
对于武功,我只有花拳绣腿的三脚猫功夫,压根就看不懂他们三人都使的什么招数,完全像对牛弹琴的感觉一般。
约莫感觉打斗很激烈,但能看得出来的是,江河湖海二人渐渐开始落入了下风。
离开江河湖海,倘若遇上别的杀手,我是必死无疑,可倘若不离开他哥俩,估计我现在就得命丧当场。
趁着他们打斗的功夫,我还是寻求着那唯一的机会逃命去吧。
此刻,心里真是悔地肠子青了八百回,早知会落到如今这幅凄惨的模样,当时我还不如爽性跟着朱正私奔得了,京城可是天子脚下,谅他们花满楼做事也得忌惮三分。
一口气跑了十几里,就在想要停下来歇息的时候,又看见了一个人。
那个人,也是身穿黑衣,也是头戴斗笠,一看也是来找茬的。
像关卡一般,每隔一段路程就设上一道,这究竟是他们花满楼里的人不自信呢?还是太过高估我的实力呢?
杀我,哪用得着什么高手,一个菜鸟足矣。
花满楼如此重视我,如此看得起我,即便是想要我的命,可我着实对他们生不出恶感来。
马蹄声在我耳边响起时,我是激动地老泪纵横。
那阵阵的马蹄声,充分表明了,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此刻,杀手离我半里不到的距离,而那马蹄声距离我也是半里不到的距离。
我约莫估算了一下,若我回头跑然后向骑马的那群人求救的话,也许还来得及。
脑子想着,身子率先已经朝身后跑去。
然而,问题来了,若是那群人并不怜香惜玉见死不救的话,那我岂不白白搭上了这么大的功夫?
也罢,即便是星星之火,那也比没有一丝希望要来的好一些。
”救命啊,救命啊,有淫贼!“
一边跑着,嘴里一边喊着。
我若直接喊有强盗,未必能激起那群人的保护*,但我若喊有淫贼,即便他们没有看清我的模样,但心里多半会推测出,向他们求救的女子,想来应该是有几分姿色的。
男人对美貌的女子,总是格外怜爱一些。
利用自己的美色,这是我向来最不耻的行径,可此时,为了活命,我哪还能顾得上这许多?
马蹄声在我前方十丈左右的位置戛然而止,这群人,约有三四十名,看穿着打扮,像是有钱人家的护卫保镖一类。
最中间的位置,有一名男子鹤立鸡群。
此位男子,年纪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身着一件紫色锦衣,头戴一顶紫色冠玉,腰间束着一条白色的缎带。
紫色是个极为扎眼的颜色,也是个极为挑人的颜色,更是个极为骚包的颜色,普通之人,根本无法驾驭这个和高贵挂钩的颜色。
男子的服饰,虽然也有个别色彩鲜艳的,但能把紫色穿出这个风韵的,我实乃平生头一遭遇到。
能把衣服穿出绝代风华的,只能说明穿衣服之人绝代风华。
绝代风华,一直以为这个词语唯有用在我哥哥身上才属合适,可见到这人之后,我终于知晓,这世间有一种美色叫做和我哥哥可以相提并论。
这是一个像妖孽一般的男人,一双凤眼褶褶生辉,高挺的鼻梁,五官就像雕塑一般完美。
然而,他的五官之上,最突出的部位,要属他那紧抿的薄唇。
薄唇的男人,骨子里都是冷情冷性的;薄唇的男人,通常也薄情;薄情的男人,是女人的大忌。
追杀我的那名黑衣人,许是见着我的身后有着这么一大群人,看架势还都是不好惹的主,自己驾着轻功跑了。
或许只是虚张声势,然而,花满楼那些人可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他们的眼见一般是不会走偏的,能让他们忌惮之人,想必也是厉害的狠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