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黄衣人一直没有出现,凌枫也信守约定没有来找她。
沈凡汐基本上都待在店里,这几天生意很好,她的房租费已经凑够了。
沈凡汐不知道黄衣人会躲在哪个角落注视着她,不敢再用小黑痣吸水晶了。连着三天没有吃饭又没有“吃水晶”的沈凡汐终于感到了饿意。
晚上打烊后,沈凡汐主动跑到了烤鱼店,希望能够碰到黄衣人。
与其每天这样忐忑不安地等下去,还不如主动迎上去问个清楚。再这样等下去她都快要神经衰弱了,这可不符合白羊座快刀斩乱麻的性格。
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好好看看一下这把刀,说不定人家只是想让你欣赏一下而已?
可是,沈凡汐把一大锅鱼都吃了一半的时候,黄衣人还是没有出现。今天的鱼没有怪味,沈凡汐吃得很香。
老板今天也没有穿厨师的衣服,而是穿了一件类似古装的马褂拿着手机翘着二郎腿坐在收银台后不知道在看什么。
点菜的时候老板认出了沈凡汐,主动说要给她打九折,还问她上次一起的帅小伙怎么没来。
沈凡汐想到平时都是凌枫陪她一起来,帮她夹菜,替她翻锅,抢着买单,一时之间又觉得鼻子开始发酸,只能化悲愤为食量了。
“老板,你家店名真有意思,为什么叫《叮叮当当》啊?”沈凡汐的桌子离老板的收银台很近。她感觉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有点饱了,就放缓了节奏一边吃一边跟老板套着近乎。
这个店名《叮叮当当》是挺有意思的,要不是门口摆了一溜鱼缸,旁人还不知道这是一家饭店呢!沈凡汐当初就是冲着这个名字进来的,她喜欢《侠客行》里面的女侠“叮当”,还有叮当猫!
老板得意洋洋,摇头晃脑地解释:“小姑娘,你不太下厨吧?你看这厨房里整天‘叮叮叮’的切菜,‘当当当’的炒菜,这听到‘叮叮当当’的声音不就说明在烧菜了么,就快可以上桌吃饭了么……这样人家一看见我的店名《叮叮当当》不就想到要吃饭了么……”
沈凡汐听得连连点头,这么一说,倒是跟饭店挺贴切的,没想到看上去三大五粗的老板还有这心思。
老板精明的小眼睛好看看透了沈凡汐的想法。
“怎么?小姑娘以为我们这种大老粗就没有文化啦!嘿嘿!我老蔡好歹也研究了几年国学,学过几年戏的,我还根据这个店名改了个对联呢!已经拿去找师傅裱了,字也是我写的……”老板得意洋洋摇头晃脑地说道。
“原来老板是高人!深藏不露啊!失敬失敬!”沈凡汐一听来了兴致,“敢问对联是怎么写的?”
“白居易的《琵琶行》里面有句词叫: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我就改了一下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