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世事无绝对,张毅还是有两个不错的伙伴,一个叫余飞,一个叫苗震雷。三人是从初三认识的,而且还是不打不相识。
余飞的家就在马镇,家里是做买卖的,也算是有些资本。平时,余飞都会在他家超市里店,收收银什么的。
“好家伙,我以为你把我都给忘了呢。自从放假,你就再也没有露过面,连同学聚会你都给推了。”余飞是个胖子,个头将近一米八,经过假期的细心调养,此时少说也已经有二百五十斤体重。
见到张毅,余飞肥硕的身躯站了起来,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胖乎乎的脸上,挂满了笑容。
“呵呵,怎么会。只不过最近家里有些事,实在脱不开身。雷子这小子最近怎么样?混的还成么?”张毅笑了笑,苗震雷的外号叫做雷子,初中毕业之后就没在都市,而是受到一些电影的启发出去混社会去了。
“前天还跟他喝酒去了,丫最近包了一个台球厅,生意还不错。走,我带你去。”余飞将收银台上锁,让客人去另一个出口结账,而他则起身走了出来。
两人一同来到车站,乘公交车去往平庄。平庄在马镇北,属于五环内。这种地方,因为交通比较便利,所以各种商业设施十分齐全,成为许多灰色产业繁衍生息的圣地。
苗震雷的学习一直不好,从小好勇斗狠,最终还是选择走上了一条没有灯的夜路。不过现在内地管理这种组织帮会的力度十分严苛,这条路也不是那么好走了。
但是在平庄这一带,苗震雷经过这几年打拼,混得还不错。最近盘了个门面,自己开上了台球厅。
黑道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只能是一种辅助,若是将这条路当成职业来做的话,蹲监狱那是迟早的事儿。苗震雷混过之后,自然也就明白这一点,所以现在才会选择自己开门面。
这种道路属于灰色路线,不违法,却也不合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特殊的权限和机会。比如同样一个好地段的门面,普通老百姓想要盘下来,那实在是难上加难。
苗震雷的门店虽说并不是黄金地段,但也还算不错了,左边是商业街,吧酒吧一应俱全,对面则是一个中学学校。与一些边边角角的地方相比,那自然是强出好几倍。
“雷子混的可以啊,不到二十岁,就能在社会上闯出自己的地盘,还真是个人才。”张毅到眼前那黑红色的招牌,笑着说道。
“嘿嘿,还真别说,这小子就是一个天生的混子。如果他生在回归前的香港,说不定真能当个大哥呢。”余飞一笑,那与女人有一拼的胸部不住颤动。
台球厅门口停着几辆黑色跨子(挂斗摩托车),骑着种车的,现在无非只有两种人,一种就是爱好,而另外一种就是一群混社会的小青年。停在这里的,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后者了。
“走,我们进去吧,好久没见雷子了。”张毅边说边迈步走了进去。
里面的冷气开得很大,刚进屋就有一种凉飕飕的感觉。不过在这冰凉的空气中,张毅忽然间闻到了一丝特殊的味道。他确定自己的嗅觉还没有这么灵敏,可是这一次的确是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里面没有传来桌球撞击的声音,也没有人聊天说话,一片寂静,静的连空调吹风的声音都能够听到。张毅脸色一沉,加快脚步转过影壁。结果眼前的一幕,顿时让震惊万分。
台球厅内,所有的球案都被砸烂,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六七个人,一动不动,每个人身旁都是一片血渍,甚至沾着血迹的砍刀和棍棒也散落一地。
“操!胖子快叫救护车!”张毅一眼就到墙角处一个全身是血,昏迷不醒的青年,大声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