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嘞,连我家这口子也嫌弃我话多了,我不说了,烫我的猪毛去。”赵氏今儿因为杀猪的事情白得了二斤猪肉,心里喜的紧,因此对杨满福也就宽容了些,竟然被责怪了,还喜滋滋的做着活计。
如果赵氏以前没学过杀猪,那赵氏对杀猪这件事情还真有些小天分,之前杀猪就已经有模有样了,这之后的烫猪毛和开膛剖肚都上手的非常快。
尤其是开猪肚子的事情,杨柳原本觉着是件非常复杂的事情,但赵氏做起来是却非常得心应手。
只见她先让杨满仓和杨满福两人用屠夫那挂猪的钩子把猪挂在院里的墙上,接着手起刀落,剖开猪的肚子,接着用刀剃开猪内脏和猪身上连着的那层薄薄的粘膜,没费多大功夫,赵氏便把猪内脏都给剃了下来。
难的是,猪内脏竟然没弄破一点,猪内壁也是干干净净,赵氏舀两瓢水冲洗了一下,便开始剁肉了。
杨柳家猪圈的猪也没喂多久,刨去内脏,四肢啥的,一头猪顶多也就一百五十斤肉,除去三家拿去的肉,还剩下一百来斤。
村里的人得知自己村里有人杀猪卖肉,价格还没涨,都一窝蜂似的来买肉,因每家每户过年前都要弄些腊肉,这个时间也正好。
于是,这个五斤那个十斤,不到一个时辰的功夫,整只猪给卖了个精光。
甚至还有人打杨柳家那三十斤猪肉的主意,宁愿多给些钱把那猪肉给买下来,说是怎么都比去镇上买的好。
他们一是不知道明儿镇上猪肉的价格咋样,再就是懒得背,这十来斤肉沉的很,还得走那么远的路,天气不好,路不好走,可是遭罪了。
是以,村里当即就有人跟杨柳及家人说,让他们再杀一头猪,保准在村里就能给他们卖光,至于这价格,一斤卖到十三文他们都能接受。
实在是喊的人太多了,不得已,杨柳几家子又都聚在一起商量了一番,杨柳和刘氏家是同意的。
反正本来也估摸着这肉卖不完,明儿送到镇上去卖,现在多杀一只猪也顶多是明儿再去镇上走一趟。
而且这肉卖给村里人更好,也省得他们还得麻烦托运到镇上,只是这价格不好涨,涨了的话,村里人会觉着他们不厚道,虽然在叫喊的人说愿意出高些的价格,但到时若真要他们多出钱了,估计心里又有意见了。
同一个下午卖的肉,怎么能卖出两种价格呢,价格还得算十二文钱一斤。
但赵氏听说价格照旧便有些不乐意了,她打了算盘,一斤猪肉多一文,一百五十斤猪肉可就有一百五十文钱,分起钱来,一家能多分五十文呢,这五十文都能买四斤多猪肉了。
在她眼里,没有厚道不厚道,只有挣不挣钱的区别。
赵氏不同意,其他人也没辙,便都僵在那里。
而且赵氏的老毛病又犯了,谁有反对意见,她便跟谁吵,坚持这猪肉一定要提价。
最后,杨柳也懒得和她争吵,直接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法子推翻她的决定。
早在当初立契约的时候,杨柳便料到会有这种局面,在契约上边特意列出了一条:若遇到三家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便参看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这样一来,当初赵氏自己也按过手印的契约,自然不能反驳,也只得被迫同意。
但见着赵氏沉着一张脸的性子,杨柳还是不愿意把关系的闹锝太僵,便把当中的厉害给她算了算。
去镇上虽说价格是可能高一点,但其中却又很多其他杂费。
比如这要去镇上卖肉,肯定不能再是搭人家的牛车,必须得专门租辆牛车去才成,租辆牛车少说要二十文钱。
然后因为要赶早去卖肉,他们三家每家至少都有一个人一大早就赶去镇上,加上收钱的杨柳,到了镇上这几个人要吃喝吧,不说多,一人两文钱是要的,大抵要花费十文。
然后再加上去到镇上租摊位的钱,交税的钱,这起码得花费十多文。
最后还得估算万一这肉没卖完,到时候为了要把肉全给卖出去,还必须得降价,到了最后散集的时候,有可能*文钱一斤都得卖。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明儿腊八节说是说东西准会涨价,但你知道是腊八节,别人也知道是腊八节,你会把东西抬高价钱,别人照样会,到了最后卖的什么价格还真不一定,甚至都有可能还卖不到十二文一斤。
这样一来,杨柳让赵氏自己算算,到底哪个保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