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藏身于一人多高的山石后面,小心爬上去将脑袋露出去,终于看到了目标。
位于李安一点钟方向八十多米的地有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李安认得,是那个在自己身上下注的腼腆学员;另一个印象不深,却也可以肯定是学校里的学员。
如果萨米校长在身边,会帮他确定那个印象不深的学员就是弗兰克尔。
此时,腼腆的学员被弗兰克尔所劫持。
弗兰克尔左臂勒着腼腆学员的脖子,手里面握着一颗手雷,右手食指拉着火环,随时引爆手雷。
看到弗兰克尔握着手雷的左手后,李安的瞳孔开始收缩。
那只左手没有拇指,上面缠着被血阴透的沙布,显然是新伤。
就是他,那个射杀山本次郞后又想杀了自己的狙击手!
李安认了出来,弗兰克尔正是不久之前与自己对决的狙击手,他的左手大拇指是被自己打断的。
虽然李安不明白弗兰克尔为什么要那么做,但是心里已经起了杀意。
原因很简单,任何想要杀我的人,我都会在被杀之前要了你的命。
这是李安的生存法则。
将视线移到五点到六点钟之间,李安看到了与弗兰克尔对决的枪手。
一共四个,与自己相距三到四十米,距离弗兰克尔却超过了百米。
四人相对分散,枪口却齐刷刷地指着弗兰克尔。
如果不是因为弗兰克尔手里面有人质,而且还躲在一颗大树后面,四人早已经开枪击毙了对方。
人质和糟糕的射击角度,让四人难以动手。
李安还不清楚四人是学校的教官,可有一句老话说的好。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弗兰克尔想要了自己的命,而四人明显是弗兰克尔的敌人,从某方面来说就成了李安的朋友。
李安暂时放下四人不管,将注意力集中在弗兰克尔身上。
相对于四名教官,李安的射击角度要更好一些,可以看到弗兰克尔四分之一的脑袋。
如同弗兰克尔动的幅度稍微大一点,可以看到四分之二到四分之三的脑袋。
这样的条件已经足够李安将其一枪击毙,可是......同样因为人质而不能冒然开枪。
即使李安能够确保自己的子弹一枪命令中弗兰克尔的脑袋,这家伙倒下去的时候手指也会拉下火环,从而引爆那颗手雷,危及人质的生命安全。
如果要射杀弗兰克尔,首先要确保人质的安全才行。
要确保人质的安全,只有一个先决条件,让那颗手雷无法爆炸。
李安将枪口下压,用龙息调整自己,使自己保持绝对的冷静。
距离、风向风速、空气温度和湿度、光线等等,影响射击的因素在李安脑子里面迅速徘徊计算着。
“我数到三,你们还不放下手中的武器,就给这小子收尸吧!”弗兰克尔被逼急了。
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路上,弗兰克尔绝对不会采用劫持人质这种方法,他会使用狙击步枪将人一一射杀。
四名教官面色沉重,枪是他们的武器和生命,放下武器就相当于丢掉了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