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证人隶属富豪大酒店的PA,按照规矩先说明自己的名字和在酒店内的岗位。
曹云问:“证人,你本来的工作岗位是专属三楼男洗手间的PA?”
证人:“是的。”
曹云问:“那案发当天为什么是阿强在三楼宴会厅你的岗位呢?”
证人回答:“阿强是新员工,人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和我关系还可以。案发当天前一天下班时候,他问我能不能换个班。我就问为什么,他说他很喜欢白茹,希望明天可以见到一次真人。”
曹云问:“你同意了?”
证人回答:“没有人愿意守住洗手间上班,这个岗位有个好处,能收到小费,有时候比一天工资高上几倍。三楼是包场宴会厅,宴会厅不仅人多,卫生多,而且基本没有小费。还不如餐厅,餐厅客人较少,工作轻松,小费也比较多,我对明星没有兴趣,当然换了。”
曹云问:“阿强,也就是被告他是第几次找你换班。”
“第一次。”
曹云再问:“阿强从来没在三楼宴会厅上过班?”
“是的。”
曹云问:“阿强对三楼的仓库并不熟悉?”
“是的。”
曹云问:“假设是一个没去过三楼仓库的人,能在短时间内找到洗手液的位置吗?”
证人回答:“不难,因为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是高耗品,特别是宴会这种情况,人多用的也就厉害。所以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摆放在仓库进门直接可以看见的架子上。”
检控官忍不住问:“辩护律师,你是不是在浪费大家时间?”你在证明阿强有充足时间拿洗手液回洗手间杀人。
曹云对检控官一笑,继续问:“如果当天你没和阿强换班,你在多久时间内找到洗手液?”
证人回答:“很难,我估计最少要几分钟时间。”
曹云惊讶问:“你刚才说洗手液放的位置很明显,而且你还是三楼的专职工作人员。”
证人回答:“案发数天后,我们进行盘点,我发现洗手液被人藏起来了。”
听审席一片哗然,法官要求肃静之后,曹云道:“你可以先说明下仓库内都有什么吗?”
“基本都有,碗碟餐具,桌布,烛台,花瓶,托盘,节日用到的圣诞帽,很杂的一个仓库。我们常用的会放在外面,每年用一次,或者是保存类型,比如碗碟餐具这类的都放在里层。”
“大家请看这是仓库的视频。”陆一航发视频到电视上,是陆一航拍摄的仓库视频,仓库挺大,前面有四排铁架子,每个铁架子三层。铁架子之后,地上还堆放了很多纸箱,有些甚至没有拆开过,上面贴了标签,什么型号的碗,什么型号的勺子。有些纸箱里面对方了圣诞衣帽,还有节日用的彩带等等。
曹云问:“洗手液被藏起来?藏哪里了?”
证人回答:“我记得一共有两排十瓶的洗手液,仓库后面还有一件还没有开封的洗手液。事后我发现两排十瓶的洗手液全部被放到圣诞帽的纸箱内,没开封的洗手液的箱子被拆开,拿出了一排,被拿走一个。”
曹云道:“正如证人所说,阿强在找不到散装的洗手液的时候,他认为是没有散装的洗手液,于是就到了铁架后去寻找。这是被拆开封装的洗手液箱子,纯粹用手避开透明胶,撕开纸箱,挖出来的一瓶洗手液。假设阿强携带了刀具,为什么不用?证人也回答了检控官的问题,也就是我的说法,阿强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拿到一瓶新的洗手液返回洗手间。”
曹云道:“根据时间线,阿强大概是八点三十三分钟回到洗手间,将洗手液放在洗手台时候,看见了手表和提包。不可否认阿强见财起意,立刻收了手表,拿走现金前往员工更衣室。有证人证明阿强八点三十五分到达员工更衣室。由此可以证明阿强根本不具备作案时间。”
检控官站起来:“反对辩护律师的结论,还有一个可能。第一位证人通知阿强没有洗手液之后,阿强并没有理会,只是回到洗手间内。死者去洗手间,询问了洗手液,被阿强袭击。阿强自己承认自己换班理由是,预谋在宴会当天弄点钱。他是一个有犯罪稳定心态的人。杀人之后,将一号坑位门一关后再去更换洗手液,因为只要不缺少洗手液和卫生品就没有人会找他。他也许灵机一动藏起了仓库的洗手液,而后携带赃款和赃物前往员工休息室,就等下班时间到,打指纹离开。”
曹云道:“既然你说阿强有犯罪稳定心态,为什么还要苦等在员工更衣室,甚至还返回案发现场呢?”
检控官无语:“这是他的事,做贼心虚。”
曹云道:“按照我的推测,事情应该是这样的。有人进入洗手间,将洗手液倒空。八点三十分开始播放各明星对白茹生日的祝福视频,大家注意力集中到视频上。死者前往洗手间,如果洗手间阿强在,死者就会以洗手液为由,让阿强离开。为什么?因为死者要在洗手间见一个人,这人才是凶手。”
检控官问:“辩护律师在客串警方破案吗?然后呢?”
曹云道:“检控官你太幼稚了,我只是辩护律师,我只证明我的当事人没有犯罪时间就足够了。不过,既然你问了,我就可以说一说。八点三十分,因为播放视频,灯光减弱几分,本应该是生日会的重头戏,同时也是大家都不会缺席的时间。偏偏这时候死者去洗手间,见的人是谁?肯定不是死者平时可以随便见的人。凶手跟随死者进入洗手间,死者进入一号坑位,凶手推开坑位门,不等死者反应,上前一步,一手捂嘴,手中牛排刀刺入死者心脏。然后扶着死者倒地。由于是扶住死者倒地,现场看就等同死者被刺时候是背对外面,实际上死者是面对外面。接下去,凶手开始反侦察伪造现场,解下手表,拿走手包,反锁坑位门,从坑位门下钻出去或者是上方攀爬出去。”
曹云:“凶手将手包和手表放在洗手台上,他做这些目的有两个,一个是这些事做起来很快,第二个目的,反侦察。比如法医和法证证明坑位是第一案发现场,那为什么有血渍的手表又出现在洗手台上?这些线索就足够警察头疼的。”
检控官:“继续编。”
曹云道:“好啊,我不仅会继续编,而且我还能编出谁是凶手,请听我编完。”
曹云继续道:“这很显然是一名专业的杀手,我没有比警察能干,我只是找到了这个突破口。这次刺杀本来应该很顺利,唯一的问题是我的委托人提早回来了。毕竟他是提早去拿洗手液。凶手出洗手间后,发现我的委托人出仓库,他不可能再通过楼道离开,只能是暂时回到宴会中去。”
曹云:“但是凶手肯定想离开,以我代入的想法,他会守在通道边看情况。电梯是不敢走了,电梯内是有监控的。宴会现场有很多名人,明星,他们有自己公众号之类的东西,有些明星粉丝几千万,反正关注的人很多。因此明星也很乐意亲自或者让经纪人去更新自己的个人公众号。作为经纪人或者助理既然有这样的工作要求,也会大量采集信息。我们翻看了不少的明星公众号之类的东西,发现了一张照片中的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