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在游戏中出现失血过多的情况,玩家所要做的就是指挥莱恩扑向敌人,然后去吸食他们的血液,这样损失的健康值自然会恢复。
莱恩主要武器是两把长刀,在使用长刀攻击敌人的时候,莱恩还会配合使用踢腿及其它优美的动作来作为辅助攻击。
同时游戏进行的过程中,玩家还可以拾起敌人丢弃的武器,比如说手枪、散弹猎枪、机关枪等等来武装自己。
除此之外还具有多种特殊能力:时间加速可发现高速状态下的敌人;索引视觉可发现目标所在位置;狙击视角可精确射击远处的敌人;暴怒攻击则在短时间内使攻击力,攻击角度,攻击速度加倍。
游戏卖的一般,销量比不上《地牢围攻》,影响力也不算大。
罗南既然要打造乌维-鲍尔成为另类明星导演,自然不会拒绝如此优秀的电影项目,很快就批准了。
当然,电影的投资规模依然要控制好,原则上不能超过《地牢围攻》。
如果能从暴雪娱乐手中拿到《魔兽》系列的版权,罗南肯定会给乌维-鲍尔更多的投资。
想要达到目的非常非常困难,毕竟暴雪方面现在非常注重品牌,还不像日后。
从罗伯特-李所说的情况来看,暴雪的这个考虑,恐怕很长时间都会停留在考虑阶段。
单独走暴雪这条路,极有可能是死胡同,所以维旺迪是个可以考虑的选项。
维旺迪收购这些游戏公司,唯一的目的就是盈利,而且是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最大收益。
罗南亲自给维旺迪集团打了个电话,上次收购案之后,双方的关系还算不错,维旺迪那边也表示,会认真考虑相对论娱乐购买旗下游戏电影改编版权的请求。
暴雪娱乐保持着的一定的独立性,但终归是维旺迪的子公司,而且维旺迪集团在游戏界的名声不太好,非常喜欢直接强硬干预收购的游戏公司的运作。
维旺迪集团在游戏圈子,一向以辣手摧花而闻名。
九十年代中后期,维旺迪集团收购了游戏公司雪乐山,雪乐山本以为抱住了一个土豪爸爸。
万万没想到,仅过了一年,维旺迪就凶相毕露,开始了可怕的“家暴”,先是关闭了雪乐山旗下所有开发工作室、大批裁员,紧接着维旺迪重组了自己的游戏部门,并解散了雪乐山。
从此雪乐山名存实亡。
其实维旺迪与罗南的相对论娱乐,以及好莱坞六大公司没什么区别,就是个满脑子想着赚钱的势利商人。
它从不追求能为玩家带来多少好游戏,只考虑如何在最短时间内榨干商业价值。
1998年,暴雪被维旺迪集团“领养”,维旺迪同样对暴雪直接出手干预,导致暴雪员工大规模出走,其中就包括了“暗黑四巨头”。
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维旺迪强行把暴雪并入维旺迪游戏。
可以这么说,如果维旺迪集团想要出售暴雪旗下游戏的电影版权,暴雪根本拦不住。
因为真要要购买版权,也不是从暴雪手中买,而是从维旺迪游戏公司手中买。
如果还有别的办法,罗南不会走维旺迪这步棋。
万一拿到版权之后,暴雪娱乐发神经,疯狂的胡乱吃书怎么办?到时什么《巫妖王再怒》、《军团又来》,岂不是留下满地大坑?
罗南根本相信暴雪娱乐的节操,因为暴雪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吃书吃起来连暴雪自己都怕。
游戏吃书哪家强,美国加州暴雪浪!
版权方有任性的本钱和权力,比如曾经的漫威漫画因为《神奇四侠》的版权与收益跟二十世纪福克斯闹得不可开交,干脆直接在漫画里将神奇四侠弄死,然后漫画无限期停更。
这两只是两败俱伤的典型,漫威漫画停更漫画,二十世纪福克斯为了不违反合同规定,卡着时间和预算拍摄了部新《神奇四侠》。
跟那部超级英雄电影比起来,乌维-鲍尔的影片都能算得上良心大作了!
罗伯特-李那边动作非常快,罗南批准乌维-鲍尔申请的当周,在周末到来之前,版权与法律部门的专业人员,就与终端现实公司谈妥了《吸血莱恩》的电影改编授权,双方在迅速签订正式授权转让协议。
因为《地牢围攻》票房大卖的关系,终端现实公司最初开出了高价,只要一美元象征性的转让费,但要求百分之五的北美票房分成。
这肯定不能接受,经过几天谈判之后,双方在50万美元基础转让费加百分之二北美票房利润分成上面达成了一致。
随着相对论娱乐名气越来越大,改编的成功电影越来越多,想要低价拿到各种作品改编版权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
像是没有名气的作者或者小公司,谈起来还比较容易,但凡有点资本的,往往都会开出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