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个剧本在版权局注册十年,然后才进入改编电影环节的事有很多。
有太多编剧在走到一线编剧之前,因为生活问题直接将剧本版权卖断给财大气粗的电影公司。
好莱坞是典型的金字塔结构,能走到上层的少之又少。
如果不是遇到詹姆斯-黄,罗南都无法相信,一个从业超过十年的资深编剧,竟然因为收入问题不得不强行改行。
罗南根据现实情况,适时的做了调整,制定了专门的应对策略。
一方面,招聘雇佣专业的编剧团队,像业内最常见的流水线生产一样,将他的一些想法写成剧本,剧本不用太精细,能通过版权局注册审核足以。
这当然不可能完全堵死某些电影的出现,毕竟好莱坞题材和类型相似的电影太多了,最为典型的《白宫陷落》和《惊天危机》,可以说相似度极大。
甚至,有些电影完全能稍微变换表现形式,以极其相似的主题出现。
这方面无法避免,连六大公司都不能独霸电影市场,何况现在的相对论娱乐。
不过,这能保证相对论娱乐未来有更多的题材可选。
另一方面,罗南坚持看每一期的《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从中寻找有改编价值的书籍。
有些记忆都压在了脑海最深处,人有时候使劲想一件事却怎么都想不起来,稍微受到触动,相关记忆就能出现在脑海里。
前世罗南因为从事相关行业的关系,看过的电影和电视剧实在是太多了,国产片、好莱坞电影、欧洲电影、动作片、艺术片、恐怖片,乃至爱情浪漫小电影,数不胜数。
而小安德森留给他的只是一颗普通人的大脑,充其量也就是聪明一点,根本不具备检索功能。
先知先觉是罗南最大的优势,能从众多事项中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说是这种优势最大的体现之一。
还有一方面,那就是最大化利用现有的系列电影。
《人类清除计划》和《死神来了》都要开发续集,《伯恩的身份》只要能成功,必然是三部曲系列。
在此基础上,是不是还有挖掘价值的可能?
深思细想之下,罗南忽然想到前世网络上看过的关于《死神来了》的一条评论,是不是可以拍摄类似于《惊声尖笑》这样的搞笑片?记得那位网友还起过《死神走了》的名字,某些人逃过死神的黑手,然后死神怎么追捕都杀不死,最后把死神气走了……
投资不大,又有成功影片作为基础,而且烂俗喜剧的市场受众也比恐怖片更广,貌似有可行性。
担心以后遗忘,罗南迅速记录在案,将大致的想法写了下来,然后让人交给乔治-克林特。
公司规模在扩大,人员和项目都在增多,罗南不可能具体到参与每一个项目的细节,更多是做出决策和掌控发展方向。
这个项目可以让沙海娱乐内部开会验证,然后再做针对性的前期市场调查,如果有价值,就去运作拍摄。
控制好投资,进不了影院也不要紧,还能直接发行录像带和碟片。
家庭娱乐市场非常大,北美每年直接创造的产值,远远超过院线票房。
罗南的动作非常快,仅仅一周时间,就敲定了一个五人编剧团队,这五人全都是业内不得志的编剧,之前所从事的也都是些枪手性质的编剧工作,双方签订好协议,有版权法的规定在,合同期内的作品版权清晰明了。
他们负责将罗南记忆中的几个想法变成剧本,然后交给盛智律师事务所的黛娜-安普顿律师,由她完成版权注册。
每一项都要合乎法规,尽可能避免未来出现版权纠纷。
罗南永远不会低估人的贪欲,像好莱坞热卖的电影,好多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人,都跳出来说侵犯版权云云,想要分一杯羹,何况一些亲手从事过剧本创作的人。
另外,罗南也想起了前世几部大热的改编电影,但很快就发现版权已经握在六大公司手中,尝试着接触一番,根本没有拿下来的可能,也就放弃了。
比如《狮子、女巫和魔衣柜》,版权早就被派拉蒙影业拿到了,后来又转给了迪士尼,如今迪士尼已经在策划未来几年就改编电影,压根没考虑转让版权的事。
六大公司吃到嘴里的肉,想让他们吐出来,太难了。
罗南很快放弃了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更多关心能够拿到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