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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昨天一夜没睡好,身体撑不住,李再兴赶到兴庆宫的时候,他正在补觉。什么时候起来,谁也不知道。李再兴被人安排在一个偏僻的小院等着。他在牢里呆了半夜,身上难免有股味道,又有人安排他去洗漱,换了一身新衣,又吃了一顿饱饭,然后就老老实实的等着。
直到傍晚,枯坐了一天的李再兴才等到了天子的接见。他跟着一个宦官走过长长的走廊,来到交泰殿,看到了闻名后世的唐玄宗李隆基和四大美人之一的杨贵妃。
天子精神不错,满面红光,头上的白也不多。头上戴着和普通人差不多的黑色软脚幞头,身上穿一件赭黄色圆领锦衫,脚上一双乌皮**靴。能够代表他身份的除了衣服的赭黄色,大概就只有腰间华丽的玉带了。
杨贵妃的装扮相对来说要漂亮得多,头梳高髻,上身穿一件锦襦,下身一件流光溢彩的丝裙,绣满了李再兴看不懂的花纹。她的装扮除了华丽之外,妆容倒不算太浓,至少还在李再兴能够接受的范围以内。在李再兴看来,杨贵妃当然长得相当不错,可四大美人之类的显然有些浮夸了,估计还是无聊文人以讹传讹,吹嘘出来的。
当然了,李再兴也没多少机会近看,他只是远远的看了一眼天子和杨贵妃,就被随同陪伴的宦官喝令低头。直视天子可是大不敬的重罪,他可不想刚刚逃过一劫,又因为多看了一眼不该看的,然后被稀里糊涂的砍了脑袋。
大概是因为杨贵妃回宫,老小两口小别胜新婚,天子的心情很好,也没有计较李再兴的失礼,反而被他的笨拙逗笑了。
“抬起头来,让朕瞧瞧,是什么样的人,敢一怒斩杀从三品的御史大夫。”
李再兴抬起头,迎着天子的目光。
“落眼!”旁边一个宦官厉声喝道。
“罢了,他是一个百姓,又在山里随高僧长大,不懂朝廷礼仪在所难免。”天子打量着李再兴,微微颌:“嗯,眸子有神,猛而不鲁,有做将军的潜质。读过书吗?”
李再兴摇了摇头:“回陛下,草民只识得几个字,未曾读过书。”
“不读书,不明理。”天子摇摇头:“仅有一身好武艺是不够的,还要多读点书。读书不仅能明理,更能知古今事,知尊卑礼,才能有所成就。”
“喏,草民一定谨遵陛下教诲,多读书,做名臣。”
“哈哈哈……”天子大笑起来,指着李再兴,对杨贵妃说道:“娘子,你听,这小子连最基本的道理都不懂,却夸口要做名臣。”
杨贵妃走了过来,挽着天子的手臂,抿唇笑道:“少年无知无畏,心性质朴,既可笑,亦可爱。他要做名臣,也是因为明君在位,生逢盛世,他才敢说这样的话呢。若是天下不安,他大概只能苛全性命于乱世,只有在陛下开创的盛世,他才有机会闻达于诸侯呢。”
天子大笑,连连点头:“少年,当以贵妃所言为训,努力,做一个名臣。”
“喏。”李再兴又应了一声:“多谢贵妃教诲。”
杨贵妃斥道:“咄,在陛下面前应答,当答‘唯’,不可答‘喏’,听清了吗?”
李再兴大汗,原来答应皇帝还要答“唯”,不能像普通人应答那样答“喏”,他刚才连犯了两次错。亏得天子心情不错,要不然,就这个错误就够他喝一壶了。杨贵妃主动提醒他,让他不要再犯错,可见心性还是不错的,不是那种心肠狠毒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命苦。一想到用不了几年,安史之乱暴,眼前这位千娇百媚、温婉可人的杨贵妃就要被缢死在马嵬坡,李再兴忽然觉得感慨万千。
盛衰荣辱,真的只在一瞬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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