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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微熙,慕云晗戴着幕笠,粉色的桃花在青色的裙摆间轻轻摇曳。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民宅,土墙瓦房,一条土狗立在门口,虎视眈眈地冲着他们呲牙咆哮。
“一边去!”一个壮汉走出来,一脚将狗踢开,客客气气地道:“晋爷在里头等着姑娘。”
一个穿着青衣的中年汉子守在堂屋门口,身形标直,目露精光,气势迫人,看到她便行礼:“请。”
慕云晗的目光不露痕迹地从他手上扫过,虎口指间粗糙多茧,分明是握刀的手。
再观身形,标杆挺直,非同寻常,她心里便有了数,神色间多了几分慎重。
日常握刀,气势迫人,身姿挺直,这是军人才会有的气势,而且不是普通的士卒。
她有一种直觉,今天的事不会那么容易。
晋樊大马金刀地坐在椅子上,看到慕云晗的装扮,非常不以为然,觉着这小姑娘就是装模作样。
谁不知道她就是个村姑,干嘛装扮成这个模样。
不过他也不能不承认,这姑娘换一身装扮,就和变了个人似的,让人不敢乱开玩笑乱说话。
晋樊不自在地咳嗽一声,不自觉地把大张着的双腿合拢,
坐得直了些:“慕姑娘,都按你的要求安排好了,不过那位病人……”
他指着慕云晗的幕笠:“你这样装神弄鬼的,不太好,取下来吧?”
慕云晗不软不硬地道:“晋爷,您是江湖人,当知一行有一行的规矩。请我看病,就必须遵从我的规矩!”
江湖人就是靠的江湖规矩在道上行走,提及江湖规矩,晋樊不好立刻驳斥,笑容里却是露出几分诡异,亲手打起里屋的帘子,手一摆:“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