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这小子的样子,我心里百感交集。
自从上次去西安城里买监控时,见到了老聃一次后,我便再也没见过他,那之后,我手机的信号一直不好,就没再联系过。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找到这里了。
一见到我,老聃兴奋起来,双手猛烈的挥舞着:“老李,老李子,哎呀呀,可让我找到你了,快快快,让我进去。”
小清在门口站着,看向我。
宛初跟了出来,冲小清点点头小清这才打开门,把老聃放了进来。
老聃更胖了,穿着一身大红色的羽绒服,下身穿着屎黄色的裤子,脚上穿着绿色鞋子,要多潮有多潮。
门一开,他像个坦克一样的冲了进来,一边大叫着:“老李,哥们想死你了……”一边扑向我。
我被他死死的抱住,如果不是有‘那个东西’护体,恐怕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轻轻拍拍他,我无奈的说:“哥们,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切,你忘了哥们是干啥的了,哥们是倒爷,最擅长的就是大厅事儿。上次在西安见了一次后,我去调了见面时的录像,找到你上的出租车车牌号,又查到你上了一辆越野车,终点,就是这儿。”
我这才恍然大悟,心里对老聃由衷的佩服,可能我脱离现实世界太久了,把这些基本技能都忘了。
和特殊生物比起来,人类的特点,就是有极为丰富的大脑,他们没有特殊能力,却可以通过各种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
老聃说完,一眼就看到了宛初,挠挠头,嘿嘿的笑着:“我说嫂子,你可让老李好找啊,好久不见,漂亮多了啊。”
宛初点点头,拿眼睛一直注视着他。
老聃被看得有点发毛,嘿嘿的笑着,挠挠头:“嫂子,你放心,我知道你们这是秘密组织,我就是来看看老李,你要是不方便,我随时走。”
话音刚落,宛初就抓住了他的手腕。
“不用走,欢迎你。”
随后,宛初回头看向小清:“这位是我和老李的朋友,你安排他住到老李隔壁房间,并且传令下去,老聃是个普通人,谁如果敢欺负他,我要谁的命。”
小清匆忙点点头,走到老聃身边,冲老聃点点头。
老聃嘿嘿的笑着,瞪大了眼睛看向小清:“哎呀呀,这丫头,真水灵,妹子多大了?还没有男朋友呢吧?真巧啊,我也是……”
老聃嘴里叨叨着,跟着小清走远了。
宛初一直盯着老聃看,眼神犀利。
我只看了她一眼,便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宛初,你是在怀疑,老聃来这里的目的不单纯?”
她冷哼一声:“大雪纷飞,他专程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见你一面?老李,你是三岁小孩子嘛?”
她这么一说,我便想起财爷曾经说的那句话,帮我写小说的人,是我最好的朋友。
想到这里,我的心沉了一下,便不再说话。
这时,老聃突然看着墙壁,嘟囔了一句:“嘿嘿,这人怎么成你们通缉犯了?我刚才还见到他来着。”
他刚说完,我便朝着墙壁上看去。
那里,贴着段家乐的照片,那是小清发布的通缉令,上面写得很清楚,谁能抓住段家乐,谁会被任命为二处的处长。
在通缉令的最下方,还特意用大字写着:“不论身份,不论地位,只要你有能力,就可以当选二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