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效率很高,毕竟有哨兵和几个目击者作证,再加上王家和程卫国暗中使力,李海做完笔录就啥事没有了,不过他也没法出去,只能在拘留所蹲上一夜。毕竟出了这么大的事,哪怕各方齐心合力压下来,没有让事情曝光出去,可是电视台门口那是好保密的地方吗?电视台最不缺的就是大喇叭!
羊城又是个媒体活跃的地方,李海也不想多惹麻烦,索性就老老实实在拘留所蹲着。不过他进了拘留所就开始后悔了,这地方条件也太差了吧!
别看李海是学法律的,假假也办过几个案子,可是都是民事案子,他不是正式的执业律师,刑事案件辩护轮不到他。所以对于这些地方,他缺少起码的感性认识。拘留所,是各地警方管理的临时羁押场所,听清楚了,是临时羁押场所,一般关在这里的,主要是那些受到行政处罚的人,也有些暂时没定性的人,好比李海这样的,就胡乱往里一扔,也不用走什么拘留程序。
拘留所这地方有个好处,记者没办法进来,所以李海才被扔到这里。当然他的情况特殊,又有人打过招呼了,所以很荣幸地分到一间仅有三人的房间,并且还有干净的被褥,就连马桶3盖子都是完好的——你没听错,拘留所的条件就是这么差,最好也只能是这样了!要是在监狱里,只要钱给得足,别说是单人房了,五星级装修都能给你弄上,还带定时应召服务的。
进了拘留所,李海就开始发愁,要怎么弄死方超呢?很明显,王家不想多事,所以方超那边虽然是吃亏的一方,还是以聚众斗殴和非法持枪的罪名,移送到看守所去了,算是进入了刑事侦查阶段,跟李海的性质不一样——当然李海严重怀疑,王家是害怕把这两方关到一起还会出大事,所以才分开处理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把他弄到这里关起来也是必要的,如果把他放出去,谁知道他在外面会搞什么花样?
“现在这个阶段,所谓的罪名也就是个由头,真正到了检察院,起诉什么罪名,那才是关键。”李海脑中盘算,他当然不为自己担心,而是在考虑方超的事情:“真要是能把他关上十年八年的,那我也就罢了。可问题是不大可能,最差最差,方超也可以用精神病的理由,逃脱刑事处罚。一旦到了精神病院,那儿根本就是暗无天日没人管的地方,想要出来还不简单?唉,这熊孩子怎么就没个大人管呢,逼得我非要在这想法弄死他才安心!”
想来想去,也就只有暗中下手,还不能留下自己动手的任何证据。“我说,大神啊,你有没有什么隔空千里取人性命的神术?赶紧憋个出来,我等着急用呢!”
“做梦,本神又不是剑仙一流,哪来这种手段?神仙神仙,世人往往并称,其实神是神,仙是仙,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倘若是四大天师,甚至是凡间一些修行仙道之人,都有此等手段,本神却是不晓得的——”
李海很是不客气地打断钱神的话:“好了,你就说你不行,不就得了,说那没用的干啥。”钱神也不生气,直接不理他,神在这方面和人毕竟是不同的,只要不触及到它的规则,它也没有太多人性化的反应。
确认了今晚没法动手,也没法策划什么,李海就只好安心了,不过这地方条件太差,隔壁的犯人整晚嘀嘀咕咕,同房间的人也在找他搭话,常年没有好好洗刷的马桶味道呛鼻,哪怕他是离马桶最远的一个,也有点受不了。只好坐在床上,掏出文章神笔,在稿纸上开始练字——在拘留所这些地方,缺什么都不会缺稿纸,这大概算是国内司法的一个传统。
拿起笔来刚写了两个字,李海就想起,昨晚这只笔,还在一个金发尤物的裸背上写过好几百个字呢,待遇比自己也不差啊!咦?李海马上省起:“塞琳娜不是杀手么?找她来干掉方超,最合适不过!只是要怎4么和她取得联络呢,难道还去找程卫国?唉,早知道这样,就跟那女杀手要一笔钱了,这样大家有了金钱交往,也就可以通过见钱眼开的神通,来找到她。”
正在发呆,李海忽然感到一只手朝着自己伸过来,好似要抢自己手上的笔和纸,他二话不说,一把捏住,反手一带,已经把那人的手反剪在背后,连人都压得跪在自己身前,才淡然道:“干什么?这地方还有牢头狱霸吗?”第三百十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