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还可以走网络出版这条路?
马修考虑了好一会,最后拿定了主意,先让贝拉-安德森跟安迪-威尔接触一下,如果价格合适,就拿下版权,后面可以慢慢运作,毕竟安迪-威尔的书还要好久才能完结。
估计版权费用不会很高,这样一来的话,就算后面不能改编电影,损失也很有限。
至于投资改编电影,像这样火星和太空上的硬科幻片,想要拍的像那么回事,五千万美元以上的制片预算少不了。
想到这里,马修不禁揉了揉额头,这样送上门的机会总不能放弃吧?
他看了看挂钟,还没到下班时间,分别给贝拉-安德森和海伦-赫尔曼打了个电话,大致将这件事说了下。
这两个人全都表示了支持。
一个接一个投资的电影项目成功,就连头脑一贯冷静的海伦-赫尔曼也对他多了些近乎盲目的信任。
马修给贝拉-安德森和海伦-赫尔曼打完电话,继续看了会科幻小说,忽然发现了一件事,如今他每年投资担任制片人的电影,已经超过了他主演的电影。
不管制片能力如何,他现在是名副其实的好莱坞超级巨星加大牌制片人。
马修知道自己有几把刷子,从来没想过去碰导演这个职位,虽然演而优则导的例子在好莱坞数不胜数,身为明星所掌握的资源和带来的效应会比其他人更容易达成目标,但在好莱坞的电影世界中,导演并不是工业中的顶点。
像走到他这样一步的明星肯定渴望更多的权力,在好莱坞权力的游戏中,位于金字塔尖的向来是各位手握大权的制片人,而这个职位也成为许多好莱坞大咖梦寐以求的“人生巅峰”。
大咖演员做制片人主要分为两种流派,其一像马修主演别的公司投拍的电影,比如《特种部队》系列,掌控更多的话语权,拍自己想拍的电影;其二当然是为了利益,自己当老板,赚了钱当然也能分到大头。
不过这两者并不是全然分离的,毕竟谁都想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顺便把钱赚了。
前者还好说,后者并不像看起来那么容易。
所谓权力越大,义务越大,好处多了的同时,做了制片人的风险也更大。
从台前转到幕后,制片人可不好当,这一点马修深有体会,只靠演技是行不通的,以前做演员时,他只需操心演好电影的事;做制片人时,还要操心的包括演好电影在内的太多事。
一个疏忽,浪费的时间都是金钱。
如今,茱莉亚-罗伯茨全面转向制片人,汤姆-克鲁斯牢牢把控《碟中谍》系列的大权,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持续投资马丁-斯科塞斯,就连约翰尼-德普都成立了一家制片公司。
马修无疑是其中商业成功的典型。
甚至有人说他只凭着一张脸,就将电影公司做大了。
十三号工作室本质上还是皮包公司,但开出大价钱收购的人越来越多。
不过,马修暂时没有转让的意思,因为他知道《暮光之城》系列会继续成功,而未来的《饥饿游戏》和《潜伏》系列能成功的话,所带来的收益远远不是一亿美元能比的。
贝拉-安德森与安迪-威尔的接触非常顺利,在海伦-赫尔曼将一家实体书出版社引荐给安迪-威尔,又帮他联系到亚马逊走网络付费下载之后,安迪-威尔非常痛快的在授权协议上签了字,十三号工作室只用30万美元,就拿到了《火星》的电影版权。
通过贝拉-安德森与安迪-威尔的谈判,马修也了解到了更多事情,这些年安迪-威尔在博客上连载的小说不止《火星》这一部,所以安迪-威尔将《火星》当做了一块敲门砖,希望能用《火星》敲开好莱坞和出版商们的大门。
安迪-威尔从一年前就在满世界推销自己的小说,尽管暴雪高管的职位给了他一些方便,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之前他接触过足有十多个公司和出版商,推销全部以失败而告终,直到遇见了马修,然后死马当成活马医。
马修运气很好,他运气也不错,否则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有人对《火星》改编电影感兴趣。
双方可以说可取所需,一拍即合。
拿下《火星》的电影版权之后,马修回归《速度与激情5》剧组继续拍摄,一周之后从贝拉-安德森那里得到了另一个好消息,贝拉-安德森经过长时间的拉锯,终于同克里斯-凯尔和塔雅-凯尔夫妇达成一致,代表十三号工作室在与对方在《美国狙击手》自传的电影版权协议上签了字。
工作室以总计700万美元的价格,买断了《美国狙击手》的电影版权,版权有效期为十五年,也就是说十五年之内,如果马修这边拍摄制作《美国狙击手》,并且将其推入影院上映,将持续拥有电影版权,如果十五年之内不拍摄制片,将自动丧失版权。
这也是北美通行的书籍或者漫画电影版权授权。
拿下《美国狙击手》,马修打算找机会跟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接触一下,看老牛仔是不是有执导的兴趣。
原本,克里斯-凯尔提议斯皮尔伯格是个不错的人选,马修却否决了,斯皮尔伯格的战争片实在太煽情……
时间很快来到了五月份,漫威影业和迪士尼影业要为《钢铁侠2》举办一场盛大的首映式,马修也回到了洛杉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