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务挺派了多批斥侯查探,突厥人真的是退兵了。他们在长城脚下扔下了上万具尸体,像一阵怪风一样消失无踪。
饶是如此,程务挺不敢放松,不敢懈怠,更没理由来庆祝什么胜利。他的神情当中,更多的是悲愤。
新来的六千生力军去驻守城防了,程务挺麾下的八百残卒总算得以喘息。薛绍带着三刀旅的人一起去慰问了他们。
当初被恶来麾下的老兵们试为毛头小子的第三旅新兵们,在经历了一场朔州攻防战与黑沙奇袭战之后,彻底的褪去了以往的青涩与懵懂,成了老兵们心目中真正的袍泽,而不是矮他们一头的新兵竿子。
再者,黑沙奇袭战的大胜,直接导致了突厥人的撤兵。因此,老兵们对第三旅的人开始分外的敬重,看待他们的时候,也由以往的“俯视”变作了“仰视”。
第三旅的卫士们分明感觉到了自己在老兵们心目的形象发生了改变,每个人的心中都充满了一股强烈的自豪感与荣誉感,都以报出“我是三刀旅的人”这样的名号为殊荣。
一时间,三刀旅成了朔州城中一块无比响亮的金字招牌。就连新来的程齐之等人所率领的军队,也对“三刀旅”的大名如雷贯耳,对他们的事迹惊叹万分、引以膜拜。
凯旋归来的三刀旅,每个人都成了无上光荣的大英雄。只不过三刀旅生还这的有七十个人,人们不大可能记住他们每个人的名字。但是有一个名字绝对是朔州所有人都知之甚详、每天都要挂在嘴边津津乐道的。
这个人,不是三刀旅的旅帅薛绍,也不是天神下凡的薛楚玉,而是那个号称“我胸大”的女中豪杰——安大将军!
在朔州前线和野战军旅这样的地方,女人绝对罕见,偶尔能见到一头羊可能都是公的。月奴既年轻又漂亮,本就是一朵另类奇葩的存在。再如果这朵奇葩能征惯战不输男儿,再加上她在战场之上立下了奇功,本身又是一个性情飞扬耿直爽利的风火女子——她不出名,就真是没天理了!
三刀旅的安大将军,成了整个朔州最为闪亮的绝对偶像。这里成千上万的卫士,或许有人不认识程务挺也有人不认识薛绍,但是绝对每个人都认识月奴。只要月奴往朔州城里一走,那绝对是集万千注目于一身,拉风酷炫到不行。
月奴开始有点不习惯,也有一点紧张。但是后来越来越享受这样的感觉了。以往她只是一个藏于深闺中的奴婢,不知闺房之外的世界为何物。现在有了这样的一场经历,她觉得,自己仿佛生来就是属于军队的。这虽然是一个属于男人的世界,但她生就了这样的性格、练就了这样的身手,如果不在军队里讨生活,那绝对是枉活一世!
以后要是能够一直留在军队里,那该多好!——月奴心里,有了这样的一种奢望。
不过想归想,月奴可不敢对薛绍说出这样的话来。虽然享受了一回英雄的待遇让她特别受用,但她始终没有忘了,月奴就是月奴,不管是在家里担茶倒水还是在两军阵前擒杀敌将,月奴永远只是公子的影子。
稍事安顿与歇息,朔州城里渐渐安宁。
次日,薛绍再来私下拜会程务挺。昨日入城后,薛绍已经听到了一些关于李仙童的风闻,今天就是要来问个清楚明白。
程务挺不加掩饰与修饰,把李仙童前前后后的一些言行举止,都对薛绍说了。
薛绍呵呵一笑,“这个家伙,还真是阴魂不散!”
“李仙童处心积虑要害死公子,公子莫非半点不惊不怒?”程务挺挺惊讶。
薛绍笑了一笑,说道:“他要是不这样做,我反倒是惊奇了。只是我没有想到,他们爷孙俩还会对程将军下黑手。”
“是啊,最初我也没有想到。”程务挺的神色一下就黯然了下来,重叹了一声一拳砸到自己的大腿上,“一万多兄弟,死得只剩八百了!——李崇义那个老贼胚,要是早几天派了援军来,我这些可怜的兄弟,何置如此?!”
薛绍双眉紧拧的点了点头,“李崇义身为行军长史,边关危机他不敢不发兵来救。但是什么时候发兵,就全在他一念之间了。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他的心思十分恶毒,他仿佛就是要让程将军的麾下打个精光、元气尽失,但又不至于丢了城池、坏了国本,从而让他自己引火烧身。这个老贼胚,真是心术够深!”
“老贼,我与你誓不两立!!”程务挺双眼通红雷声暴喝,双拳怒砸而下,身前一案摆放茶水的茶几轰然粉碎!
“将军!!”门外的副将不知何故,慌忙入内。
“都出去,没你们的事!全都给我走远一点!”程务挺大声将他们斥退。
这种事情,手下的这些将军们不知道为好。因为他们非但不能解决什么问题,还有可能在心里留下很多的阴影与包袱。否则一传十十传百,这很有可能影响到军队和团结,和将士们对朝廷的忠诚。
就像那些明知被人陷害还会义无反顾上城杀敌的袍泽们一样,程务挺就算遭受了再多的委屈和辛酸,也只会装在自己一个人的肚子里。